按照《长春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长理工教字[2021]71号)和长春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24]60号)文件精神,制定长春理工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实施方案。
一、资格审核
1.由学院“推免”秘书组根据《长春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长理工教字[2021]71号),审核申请“推免”学生的基本条件。
2.学分绩排名公示5天。
二、个人申请
由学生本人按照长春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24]60号)要求,登录平台进行网上推免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平台内打印《长春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填写《思想品德考核表》,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出“推免”申请,并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
三、素质加分评定及鉴定
1. 确定素质加分评定学生名单。
由“推免”秘书组根据学分绩排名按专业人数的15%确定素质加分评定学生名单。
2. 素质加分评定。
由学院“推免”秘书组根据《长春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长理工教字[2021]71号)中的“长春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素质加分参考标准”对上述名单中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素质加分评定。凡是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情况,素质加分不予评定。
3. 素质加分鉴定。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佐证材料仅限大学本科阶段获得。召开素质加分鉴定答辩会,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会包含学生自述及专家现场提问两个环节,其中学生自述5分钟,对创新成果等进行综合陈述。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四、成绩计算
1. 由学院“推免”秘书组根据《长春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长理工教字[2021]71号)和长春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24]60号)文件的新要求进行综合成绩的计算,即:综合成绩=学分绩+素质加分,并确定综合成绩排名;将学生综合成绩排名按专业在学院内公示5天,并在公示结束后,将《长春理工大学申请推免学生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表》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2. 素质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素质加分的竞赛认定名单参考取得获奖证书当年教务处的学生竞赛名单。
五、其他
1.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长春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长理工教字[2021]71号)和长春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24]60号)执行。
2.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