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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作者:长春理工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发布时间:2026-08-26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和《长春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长理工教字〔2021〕7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26〕70号)文件要求,制定我院本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荐对象

2023级数学与统计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推免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基础知识扎实,按期完成前三学年所有必修环节(培养方案中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初次考核无不及格。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法违纪记录(含解除);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新标准425分)。

三、推免程序及遴选方案

(一)核实学生所修课程相关信息。学院安排专人按培养方案审核2023级各专业学生所修课程学分、成绩、考试性质、状态是否正确及缺课漏课和多课等情况,有过学籍异动的学生重点进行核实。

(二)公布专业学分绩排名。学院通过平台推免管理模块导出学生专业学分绩排名(平台自动计算),核实无误后,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学分绩=∑(某门必修课程初次成绩×该课程学分)/ ∑必修课程学分。

必修课程包括培养方案中各专业必修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如果必修课程成绩按五级制计分,按如下标准折合成百分制:优秀折合90分,良好折合80分,中等折合70分,及格折合60分;按两级制计分的,合格折合 75 分。

(三)学院组织学生学习传达学校推免工作精神。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推免报名,报名成功后在系统内打印《长春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填写《思想品德考核表》,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递交所在学院,提出推免申请,并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和《申请推免资格学生个人情况报备声明》。

(四)学院根据《管理办法》审核申请推免学生的基本条件,审核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审核结束后在系统内打印《长春理工大学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备案。学院报送《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及学生回避报备表》。

(五) 素质加分评定与鉴定。学院根据学分绩排名按专业人数的15%确定素质加分评定学生名单,组织学生进行素质加分评定、鉴定及成绩录入工作。专家审核小组逐生鉴定素质加分并给出明确审核鉴定书面意见。

1.素质加分包括: 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论文、知识产权、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竞赛获奖等方面。按照《通知》要求,学生在上述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其中一项。素质加分累计不得超过 5 分。素质加分具体标准见《长春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素质加分参考标准》(附件)。

参军入伍服兵役是指长春理工大学的学生在本科阶段按规定完成服兵役年限,其间未受到处分。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及退役证明等佐证材料。

参加志愿服务是指长春理工大学的学生在本科阶段通过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记录志愿者参与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是指民政部建立的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和民政部指定的其他志愿服务信息平台。须按照民政部有关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提供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同时提供志愿服务期间的个人照片、视频等现场活动证明及评价材料。参加服务时长须至少累计达到120个小时。

到国际组织实习是指长春理工大学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到“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所列国际组织开展的实习。须提供相应国际组织开具的实习鉴定证明或相关证明及评价材料以及实习期间的个人照片、视频等现场活动证明。

科研成果包括论文、知识产权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

其中,论文仅限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且长春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不含增刊、论文集和论文稿件的录用通知),须提供论文原件、检索报告等证明材料。

知识产权仅限本科阶段以第一发明人身份取得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为长春理工大学且发明创造内容必须与申请学生学业相关,须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原件。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是指学生代表长春理工大学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完成结题,须提供结题证书。

竞赛是指学生代表长春理工大学作为主力成员(第 1-5 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竞赛名单以“长春理工大学认定本科生参加学科竞赛名单”为准。竞赛获奖等级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或团体颁发的证书或下发到学校教务部门的获奖文件为依据。

2.在素质加分认定过程中,凡是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情况,素质加分不予评定。未按学校教务处规定的截止日期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的,该项加分不予承认。遇到与规定冲突或者未涉及的新项目,由专家审核小组审议决定。

(六)学院在推免模块中录入素质加分成绩,确定综合成绩排名(综合评价成绩=学分绩+素质加分,平台自动计算),学院按照综合评价成绩分专业对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公示 5 个工作日。

(七)学院组织学生在教学信息一体化服务平台内上传推免有关材料pdf电子版(下列材料按顺序编辑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包括以下内容:

1.长春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思想政治考核表

3.学术诚信承诺书

4.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5.长春理工大学学生学籍卡片

6.素质加分佐证材料

7.专家组鉴定意见

8.申请推免资格学生个人情况报备声明

(八)学院在平台内打印《长春理工大学申请推免学生专业综合评价成绩排名表》(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九)确定拟推免名单。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拟推荐名单,报送教务处。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免学生名单进行审议,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日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

(十)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本程序中所涉及的公示,公示期间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四、在推免公示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必修环节初次考核不及格的;

(二)出现任何违法违纪记录的;

(三)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四)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本办法针对2023级本科生执行,其他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胡白

                               电  话:85583820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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